包包放車上遭竊損失大 永康警察分局指出,一位居住台南市安南區的陳姓被害人,於信用卡代償98年2月8日零晨0時10分許,與朋在相約在台南縣永康市中華路上的85度C喝飲料,將車seo輛停放在該停車場,將包包放在車上,忘了拿下來。 於8日零晨2時30分許欲取車返家關鍵字廣告時,發現車子車窗遭破壞,並發現被害人放置於後座之手提袋遭竊,共損失GUCCI手提包關鍵字行銷一只25000元、Sony相機一台12000元、Dior項鍊一條8000元、夏立豪戒指一只6000元,酒店經紀共損失新台幣51000元。 陳姓被害人立即撥打110報案,由臺南縣永康分局大橋所到場酒店工作處理,警員到場了解後,同時通知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到場採證,並依規定製作筆錄,酒店打工受理報案,永康警察分局也同時呼籲民眾要離開車輛時,不要將物品放置在顯眼處,貴酒店兼職重物品應隨手拿下,以免引起歹徒的覬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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